公告:服务器迁移已顺利完成! 网址全面启用 https

服务器2号 服务器3号 服务器4号 服务器5号

申请VIP无广告,支付宝,微信,USDT!
在线客服请尝试以下不同链接如果进不了的话在线客服(1) (2) (3) (4) (5) (6)
(7) (8) (9) 实时开通

查看完整版本: 自古戒邪淫后得福报事例(转帖)

qweeee4 2008-10-10 20:30

我晕,现在相信这个一般都是弱者了.嗯,没有办法才会提什么报应的.

snooop 2008-10-11 17:22

支持正方,邪淫对人的福报具有很大的折损作用,一定要注意。历史上记载的这方面例子太多了。

snooop 2008-10-25 15:54

肯定会损害自己福份的,这个自古以来已经有很多案例了,只不过多数人没有注意去收集研究罢了。因此,尽量少做这些有害的事。多做些善事、看些善书来纠正和弥补吧。

snooop 2008-11-14 16:46

希望大家能够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多去看看古代的相关资料。

leijian21 2008-11-14 18:24

多行不义必自毙,看看黄网不犯法,但千万不要做。

greenland666 2008-11-14 18:36

淫进淫出

学校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社会告诉你书读傻了,你怎么办?

wxr8682288 2008-11-14 18:44

戒邪淫是一种观念的转变,需要很大毅力,能做到这一点的能成大事也就不出奇了。

snooop 2008-11-16 09:33

希望这个能引起人人本来就有的善良本性的思考,小心对待很多事。

我是害虫 2008-11-16 10:14

万恶淫为首呀,当然不淫 的人是不会存在的,因为这毕竟是人的本能嘛。就看你自己是否能够控制的住了。如果不能控制住的话,整天想些坏的东西,其他的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呀。

QQ51886469 2008-11-16 12:26

我意淫也碍大家的事了??
还让不让人活了??

zjbyyp 2008-11-18 19:46

这些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用不着太在意的。

dt10060 2008-11-19 10:18

正所谓万恶淫为首,所以应该洁身自好,多看佛经可以净化自己的心灵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一句空谈

wallism 2008-11-20 11:29

这种故事楼主也贴出来还问人信不信,要知道,我们可是社会主义国家,讲无神论的!反正我是不相信什么意淫会损福报的什么话,我倒是相信邪淫会损害健康!

猪呖呖 2008-11-28 13:12

YY现在多流行啊!!况且YY有不单只这方面!

snooop 2008-11-29 13:20

冥罚淫律
  从来恶孽,惟淫为大,阳罪甚重,冥罚尤严,为罚极多,爰撮要端,见此篇者,各宜戒勉。
  乱伦之人:永闭地狱,有害人命者,死遭雷击,戏尸之人,与此同罪。已受阳罚,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
  强奸寡妇:当身绝嗣,受苦圠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为人,为娼妓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  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也。阴司受罪,非比阳世,虽刑罚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复还人形,刑戮如前状,历劫既满,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尝见《洞冥记》中,详载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后自抵除减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或永闭地狱,受诸刑罪。盖刑罚于淫孽,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也。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诱奸寡妇: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残疾身。已受阳罚,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调奸寡妇:三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三百卣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劫。再转为人,为贫贱身。已受阳罚,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强奸处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奴仆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诱奸处女: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二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疾病身。已受阳罚,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调奸处女: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强奸室妇: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隶卒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诱奸室妇: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也),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幤即受苦于地狱,个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条(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异姓,若属亲戚,加倍治罪。有服之亲,罪次乱伦;若在丧中,罪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事未成,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淫一娼妓:减寿半年,染恶疾者,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兔去减寿,遗一子女,为兽一世,若能改悔,免为走兽。
  渔猎男色(此即同性恋者):与妇女同。十六以上照处女论,十六以下,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淫娼论。
  造淫书者:减寿二纪,若有因阅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扬一淫事: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谈闺阁者,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凡奸淫之事: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奸淫处奣: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诱奸调奸,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凡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凡朋友相见:谈淫佚之事者,三次,减寿一月。致人有淫事者,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减寿半月。若假托殷勤,实存恶意者,一次,减寿一算(一算三月也)。
  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淫戏者,一次,减寿一算,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凡喜看淫书者: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凡诱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仆类者亦同。
  陆判官云:按此冥罚,各淫罪固难稍宽,而乱伦之罪尤重,无论以卑凌尊,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每出于仕宦之家,读书之子,相染日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必隐讳,其有见此冥罚,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或有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仕宦,抵传百人。此皆经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谨  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 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 上帝所定,秘之玉箧, 文帝恳求 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灮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 文武二帝,恳蒙 玉帝准后,颁《轮科》彠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

shaoguanhai 2008-11-29 18:24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YJFGCI 2008-11-30 19:52

确实应当引起重视了,人之所以为人是有道德规范的,不是随便就成为人的。

VHJLO 2008-12-6 14:11

解开人类生死轮回之谜

解开人类生死轮回之谜
   
在民间流传着许多故事,描述着鬼神的出现,以及因果报应,轮回转世,而在诸家野史、笔记,甚至在正史中,也有许多此类记事。即使二十世纪,民间轮回转世,借体还魂之事,直到八○、九○年代,也经常发生。报纸杂志经常记述这类情形;有人亲身经历,有人是眼见,有人是耳闻,都惊为奇事异闻,辗转流传。由于亲身经历,目睹异状,不由得你不信以为真。
而一般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家,由于不是亲身目睹,对此都加以全盘否认。即使偶尔目睹经历,也用他的观点否认,说是精神不正常,或是心理幻想,一概抹煞。于是信者自信,不信者则斥为迷信;有人尽力仔细□集资料,加以观察分析研究;也有不去深入研究的态度,只以迷信之说来排斥鬼神灵魂的事实,这可以说是科学迷信。

就在近代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家,斥责灵魂之说为迷信的强大压力中,也有少数人持相反的意见,据《死亡之后的生命》一书的前言中说:"早在十九世纪中叶,受当时那些据说和死者灵魂有感应力量,并与精神世界取得联系的层出不穷的报告影响和刺激,人们已经开始一本正经地认真对这一现象展开了研究。

从那以后,为了最终决定性证明这种交流与感应到底可不可能,这些先驱者突破万难,千方百计地对数以百计明显难以解释的实例,进行了调查和探索。而另一个吸引人们进行仔细深入研究和调查的领域,是那些心灵感应的艺术领域,音乐绘画、文学等作品,作者是平凡的人,但他们宣称其作品,是受到早已去世大师的指导而产生的。"

生命是有轮回的,这是宗教家的说法。人们依据一生的善恶,上升天堂,下降地狱;一般的人,仍轮回为人,依其福泽而有高下。史传和笔记小说,记载有人能记忆前生,甚至三生的往事。直到现代,仍不断有转生借体还魂的事实,登在报上。这类事实,超心理学研究者,从国内外已□集到不少的实例,除身处其境的人深信不疑外,一般的人,未必全信,只是当做奇闻异事,流传而已。

根据历史的记载,新观念的提出,总是遭受科学界和外国的阻力,所以轮回之说,虽然到处流传,却未为大众所接受。

近来一位出身耶鲁大学的医学博士,名布莱恩﹒魏斯 (Brian L.Weise)的美国医师,担任过耶鲁大学精神科主治医师,迈阿密大学精神药物研究部主任,在匹兹堡大学教过书,现任西奈山医学中心精神科主任,曾发表三十七篇科学论文和专文,这位受过严格科学训练的医师,竟提出人类有轮回的说法。

1980年,有一位年二十七岁,名叫凯瑟琳的女子,因患焦虑、恐惧和痛苦的侵扰,找他求治。他花了十八个月,做传统心理治疗,毫无成绩。于是用催眠法,想追踪她童年的伤害,那知道竟催眠到她的前世。她在催眠中的说话,毫不迟疑,名字、时间、衣服、树木,都非常生动。她并不是在幻想,杜撰故事,她的思想、表情,对细微末节的注意,和她清醒时的人,完全不同,无法否认其真实性。在一连串的催眠治疗状态下,凯瑟琳记得了引发她症状的前世回忆,也传达了一些高度进化的"灵魂实体"的讯息。

前辈大师告诉她,在地球上她活过八十几次。但催眠治疗中,只前后出现过十二次,有几次且重复出现。在催眠中,她自己说出:曾是埃及时代的女奴,十八世纪殖民地的居民,西班牙殖民王朝下的妓女,石器时代的穴居女子,十九世纪美国维吉尼亚的奴隶,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飞行员,被割喉谋杀的荷兰男子,是韦尔斯的水手,在船上作业时受伤,是参加大姐婚礼的小女孩,是十八世纪的男孩,目睹父亲被处死刑。她栩栩如生描述身处的景象。他测试过凯瑟琳,确定她没有说谎。魏斯告诉自己:"恐怕这不是相信或不相信的问题,而是让我知道,轮回是真实的事。"

每一世死亡的情形,都很类似。死后自己会浮在身体之上,可以看到底下的场面。通常死后感觉到一道亮光,她可以从光里得到能量,被光吸过去,光愈来愈亮。她飘浮到云端,接着他感觉到自己被拉到一个狭窄温暖的空间,她很快要出生,转到另一世。

在她的前世中,常出现今生中对她关系重要的人。根据许多次研究,一群灵魂会一次又一次地降生在一起,以许多的时间,清偿彼此的相欠。人们对人的暴力和不公,都得偿还。过完的每一生,若没有偿清这些债,下一生就变得更难。这些轮回转世偿债的情形,和中国传统宗教中的因果报应和业障的说法,并无不同。

魏斯花了四年,写下了《Many Lives , ManyMasters》这本书。花了四年,才鼓起勇气,甘冒专业的风险,透露这些不正统的讯息,让大家都了解我所知道的不朽和生命的真义。这本书一出版,在佛罗里达州上了连续两年的排行榜,平装书印刷十次,译成十一国文字,风行一世,得到医师和专家的好评。魏斯说:"自从接触这个病人,我的生命全然改观。"

梦雪寒 2008-12-9 20:52

我就不表示支持哪一方了  呵呵    毕竟这种辩证的东西  谁都有理    只要别违反人性就行

jackxie 2009-1-12 22:13

学校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社会告诉你书读傻了,你怎么办?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自古戒邪淫后得福报事例(转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