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y831225 2009-4-1 10:01
男子与女孩发生一夜情 民警以嫖娼为名罚3000
红网长沙4月5日讯(记者 肖雄实习生 姚冬华)有网友向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投诉求助,陈先生的弟弟在去年上网时认识一女孩,因彼此投缘,俩人发生了“一夜情”。而令人不解的是,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望月湖派出所的民警竟然以“嫖娼”为名将其弟弟抓获,并罚款3000元且没有开具收据。昨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b]投诉:“一夜情”成了“嫖娼”罚款3000元 [/b]
“我弟弟和这位女孩在网上聊得很熟,还发生过‘一夜情’。一夜情后,我弟见网友回家没路费就给了她一百元钱。”陈先生反映,2005年年底的一天,陈先生的弟弟(小陈)像往常一样上网聊天,这位女孩约他见面,地点在长沙市岳麓区新外滩附近。于是,他想都没想就欣然赴约。
可是,到约定地点时,网友没有见到,却见几名警察恭候在那里。于是,他被抓进了派出所。“当时我弟弟很着急,就打电话向我要钱,说警察以‘嫖娼’为由把他抓住了,依据治安处罚法要罚款。”
于是,陈先生只好前往该派出所交了3000元罚款。
[b]疑问:不开收据其中是否有‘猫腻’ [/b]
事后,陈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派出所怎能仅凭一次性关系就定性为“嫖娼”呢?而且在罚款之后,办案民警黄XX又为什么不给他开具任何处罚单和裁决书呢?
带着团团疑问,他找到了岳麓区公安分局。有民警告诉他:“现在,少数女孩在网上以‘交友’为幌子,暗地里却从事卖淫行为。这种行为是可以处罚的。”
“派出所民警以女孩的名义引诱弟弟约会,又以嫖娼性质进行处罚。这其中肯定有猫腻!”对于这种说法,陈先生并不满意。
[b]调查:将严肃处理违法办案者 [/b]
昨日,记者来到岳麓区公安分局。但是,在分局并没有查到有关的处罚记录和报告。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被投诉人的单位--望月湖派出所。办案干警黄XX解释说,当时,他是主要是想照顾一下陈先生的面子,毕竟陈先生也是做警察的,觉得报上去对他不好,所以没开票据,也没有上报岳麓区公安分局。对此,望月湖派出所张所长提出了处理意见:退还陈先生交纳的3000元罚款。
但陈先生并没有接受该所所长的处理意见。他认为,“既然他们说是按法律程序办事,为什么又要退还罚款呢?难道违法办案者就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吗?”
最后,陈先生将具体情况向岳麓区公安局作了反映。该分局领导明确表示,将会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违法办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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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值的大学学习的经历,不知道大家遇到过没,我有次和网友开房,就遇到过警察查房。
不过那次好像使抓什么嫌疑犯,也就没难为我们。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帖子,就是说和网友开房也好,找小姐也好,
一定先问好对方的姓名,不能给警察留下机会,
说不出名字来,很容易按嫖娼抓起来的。
watfe 2009-4-1 12:09
额,没有开房的经历。
知道了要问对方名字,嗯。
平时很少住宾馆的说
158150330 2009-4-1 12:13
:faint 晕倒了,一男一女你情我愿,也没有用金钱交易。
不算是嫖娼吧。
我觉得那些民警分明要钱 简直就是穿着警服的流氓
sanlang2005 2009-4-1 13:20
去TM的这些穿制服的流氓,恶棍。老子曾经就经历过这样的事。那时也是和一女孩一夜情,被警察弄去了,非说我嫖娼。当时年轻,什么都不懂,一吓唬我,说要是不交罚款就告诉我家里人。唉...没办法找朋友借了1600交了罚款(本来要3000,还能讲价,TM的)还是那句话说得好啊:珍爱生命,远离警察!
lcy831225 2009-4-1 14:02
那样的警察太多了
小警察 小民警 小地方就那样
我一同学云南的
说 警察抓到小姐
都是自己打一炮 在罚200
太黑了
兄弟们 支持下我哦
aaasdfg 2009-4-1 14:05
黑猫就这素质啊,话说这兄弟也忒老实了,还好他哥明白事,不然就给人坑了
179589298 2009-4-1 14:39
一夜情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据理力争。
joeway2009 2009-4-1 14:48
现在的警察估计没有几个好东西.:wad59 .
他们都被金钱迷惑了.
就是有警服护着他们.他们才敢胡作非为.
这帮垃圾杂碎.他们JB比强盗还强盗.
非常鄙视.穿着警服喝老百姓的血.
metalgod 2009-4-1 16:05
这种事情,还用问吗?警察缺钱了呗,稍微有点权利就滥用职权,现在整个社会普遍都是这个现象,谁也改变不了,都已经逐渐形成风气了,“谁上去谁就捞,不捞就是傻x”记得以前有朋友这么说过,尤其是这种所谓的执法人员,以法律的幌子随便行使职权来谋私,估计这三千块钱可以顶得上他一个月的工资了,有这种“好事”他能不抓住机会?:huffy
扫地僧 2009-4-2 17:45
这个估计是放鸽子吧,女的是不是和警察串通好的,现在这种案例也很多。所以大家在网上聊天的时候要小心,不光有警察,还有地痞流氓参与其中。
dlutyjs 2009-4-2 18:15
一夜情罚3000不算多吧?上次不是说看个A片都罚2000么?
anderson 2009-4-2 20:45
恶警每个国家都有,可是这个也太不专业了吧,哈哈,没搞也能罚款,强哦
lafiel 2009-4-3 07:11
话也不是那么说的
据我从事相关工作的了解
现在卖淫嫖娼的太多了,很多卖淫的被抓到侯都说是一夜情之类的
其实一夜情与嫖娼在抓到的时候根本无法判断
如果每个嫖娼的都说是一夜情(给钱都说是路费),那么卖淫嫖娼就跟不犯法一样了:lol:
所以现在局子里判断这两中区别的唯一方法就是你在局子里有没有人:lol:
lcy831225 2009-4-3 12:42
遇到了事情不要太怕了
警察也是看人下菜碟儿
你自己先慌了 那不罚你才怪
所以要自己先坚持住
luiche 2009-4-3 13:28
整个全乱套了.
执法部门都成了创收机器,如果没有金钱利益跟着,再重要的事情也不会有人站出来执法的.
而有利益的地方,你看吧,苍蝇满天飞,全戴大盖帽.
其实,应该各执法部门有权开处罚单,但是,是否真的处罚,由法院决定.罚款全部上缴国库,而不是象现在把罚款按百分比返回执法部门.
可话说回来了,现在机构人员严重超编,国家和地方财政根本无力支付开支,只好用罚款来支付工资和经费.
xiaobye 2009-4-3 16:04
学了一招,看来见面后先问问名字是个好办法,不过很多应该不会说真名吧
sharksnow 2009-4-3 16:11
捉贼捉脏 捉奸捉双 警察这种手段没用的 你死不认帐 只要在和“她”的聊天过程中不牵扯到金钱就没问题的
oilfield 2009-4-3 16:23
嫖娼的定义在古代和现代是有区别的。我们现在所能认同的是49年解放后的定义,作为一种社会主义无法容纳的东西,曾经被新生的中国自豪的宣布消失,偷偷摸摸的男女之事,被称为搞破鞋,是生活作风严重问题。78年改革后,一切能活跃经济的东西都获得了新生,直到现在,小姐也就是妓女几乎是公开的作为一个行业存在着。私有化从违法成为合法,是资本转移的必要程序,所以改革的比较速度,娼妓的合法与违法相对于这些本质上的改变,关系不大,所以暂时在立法上落后,但立法永远是滞后的,因此嫖娼应该合法,且有利于性疾病的传染与流行,国家还多出一个行业的税收,把警察的灰色收入变成年终奖岂不双赢?嫖娼已经合法,搞破鞋(现在叫一夜情)自然更为合理合法,警察找理由罚款不外乎捞点外快罢了。不知道警察系统是不是相信政府是否会将合法化后的税收奖励一部分给他们,所以这合法化的进程中,人民警察有可能投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