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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邓玉娇会判有罪吗?

淡月无云 2009-5-26 10:53

邓玉娇会判有罪吗?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在互联网上通报了“5·10”案件的一些细节和警方的处置情况,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巴东县公安局称,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是否自首须经法院认定。

  巴东县公安局通报的“5·10”案件基本案情如下:

  2009年5月10日20时15分,巴东县公安局接邓玉娇电话报警,称自己在“雄风”宾馆水疗区杀人了。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带员及时赶赴现场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留置嫌疑人并将警情上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当晚,巴东县公安局政委张友刚、副局长宋俊率侦技人员赶至现场,组织案件侦查。

  经过侦查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邓玉娇,女,生于1987年7月11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木龙垭村10组8号,系野三关“雄风”宾馆服务员。

  死者邓贵大,男,生于1965年9月12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将军路141号附72号,生前系野三关镇政府项目招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伤者黄德智,男,生于1968年3月3日,住巴东县野三关镇名相路146号,系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工。

  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黄德智进入水疗区一包房,见邓玉娇正在洗衣,黄误认为邓是水疗区服务员,遂要求邓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邓以自己不是水疗区服务员为由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走出包房进入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认为邓态度不好,尾随其进入休息室并继续与之争吵。此时邓贵大闻声进入该房,亦与邓玉娇争吵。邓贵大称自己有钱,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同时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检验验明:邓贵大左颈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黄德智伤情因治疗包扎暂不能鉴定。

  5月11日,邓玉娇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中,侦技人员发现邓玉娇随身携带的包内有治疗抑郁症的药物,结合调查情况,已决定将邓送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目前此案尚在进一步侦查中

卖身不卖艺 2009-5-26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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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sing 2009-5-2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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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jieluwei 2009-5-26 15:26

从法律角度去看  结合楼主提供的文字情况 可以看出  犯罪嫌疑人病没有发现被强奸的迹象 估计要被判故意杀人罪

yuzuji2000 2009-5-26 15:42

按照目前媒体对案情的描述,由于黄德智、邓贵大当时侵犯邓玉娇的行为尚未达到危及生命安全且应会受到他人拦阻而终止。最起码是防卫过当而获罪。

zhang912 2009-5-26 15:43

当官员去漂鸡,已经是腐败行为,何况人家不是从是这个职业,拒绝你又打人,活该应该说是没有罪的了,正当防卫吗,

beilangsm 2009-5-26 15:49

如果说按照上面的报道,算是正当防卫的话,法院也会判处有罪,这个案件可以说最轻的估计要判防卫过当,也是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kyo_nh 2009-5-26 21:52

有罪,就算是正当防卫也不用刺那么多刀吧,基本上刺不是要害的一下就疼到半死了,还那来胆量继续骚扰你

gaoliang71 2009-5-27 18:22

这要是在古代
估计可以进烈女传了
当然也是死后进~

157748064江南好 2009-5-27 18:37

没有罪,有罪的是那帮腐败的官员,杀的好,经典,就是要杀那些以权谋私的

truedream 2009-5-27 18:42

肯定会判刑的,毕竟这样杀人呢,只要没有确着的证据表明她是精神病患者,一定会受到制裁的

qq410721110 2009-5-27 18:44

应该混判很多年的,如果判杀人整个网络都要沸腾起来了

无边的黑暗 2009-5-27 19:03

本来就是正当防卫,舆论网络只是起到一个让案件公正审理的作用。

邓玉娇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在夏霖律师的博客中有一篇文章-2009-05-25 | 对5.10案中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黄德智提出控告
控  告  书

控告人:邓玉娇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 律师

    夏楠 律师(实习)

被控告人:黄德智



控告请求:

被控告人涉嫌强奸,要求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5月10日晚饭之后,KTV服务员邓玉娇在雄风宾馆一楼水疗区五号房洗衣。邓玉娇说:“水疗区就是女性给男人卖淫的地方”。洗衣时,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男的”(即黄德智)进入房间,走入走出两三次后,将门锁上,坐在房间床上,称其要洗澡。邓玉娇答马上出去,并向外走。走到门口时,黄德智说:“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邓玉娇申明自己是在这里洗衣服,不在这里上班。欲开门离开之际,黄德智一把将邓玉娇拉倒在门口床上,脱邓玉娇的衣服。由于邓玉娇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黄德智未能脱下其T恤衫,转而拉扯其裤子。此裤子为邓玉娇在浙江时所购,由于邓玉娇从浙江回巴东后身材变瘦,又未系腰带,裤子被黄德智一拉即下,内裤全露。黄德智又脱其内裤,并以手摸其下体。邓玉娇用脚踢黄德智,黄德智试图脱邓玉娇的鞋子,未能脱掉,被邓玉娇踢下床去。邓玉娇将锁解开后跑进休息室。

黄德智与一名“矮个子客人”(即邓贵大)先后尾随入内,黄德智骂道:“他妈个屄今天被个屄女娃子戏弄了。”邓贵大遂问,“哪个戏弄你的,给我看下,下不了场了,还不得了了。”黄德智便指着邓玉娇说,“就是她”。邓贵大指着邓玉娇骂:“你他妈的还挑人啊,你什么意思,嫌我们老了?我们就是来消费的,你他妈的就必须要服务!”邓玉娇恳求道:“我有没有戏弄你你去问外面的领班,如果我真是在这里上班,我就是戏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错。”另一在场服务员叫来领班,领班劝阻未果。邓贵大继续骂道:“什么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样的吗,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又说,“你不就是要钱吗?你就是没见到过钱!你要好多钱,你开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钱砸死你!”遂拿出一叠人民币,向邓玉娇脸部搧击。每搧一下,邓玉娇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后沙发处,就说“对,我就是没见着过钱,有种你今天就砸死我”。邓贵大说,“我就是要用钱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车钱来砸死你。”领班再次劝邓玉娇离开,邓玉娇欲离开,被拖回。邓贵大说,“想跑,跑到哪里去?”邓玉娇再次试图离开,又被拉回。邓玉娇就从包中拿出水果刀,双手背在身后。邓贵大推邓玉娇胸前,将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起不来了,遂双脚乱踢。黄邓二人扑上来,邓玉娇就拿刀向前乱刺,邓贵大伸出双手要来抓邓玉娇,因为邓贵大在前面,可能多数刺到了他。后邓贵大捂着肚子走到门口倒下。邓玉娇看到邓贵大脖子上有一道伤口,遂打110报警。110要其打野三关镇派出所电话,邓玉娇答说:“雄风快死人了,赶紧过来。” 又打电话给其母亲,要其母亲赶快来。

       此时房中仅剩邓玉娇一人,后经理来将邓贵大抬走。邓玉娇坐在大厅沙发上等警方到来,后邓母与警方基本同时到达,邓玉娇交给其母一张欠条,要其母代为清欠,遂上警车到达野三关镇派出所。当晚朋友给她送来衣服,邓玉娇将案发时所穿T恤和裤子换下,但高跟鞋、胸罩、内裤未换。当晚邓玉娇一直在野三关派出所办公室中哭,该派出所人员她全都认识,没有看到巴东公安局的警察。次日5月11日晚上巴东县公安局给邓玉娇做笔录后,于5月12日下午17时许将其送至恩施优抚医院。邓玉娇更衣后,其胸罩与内裤被邓母带回家中。期间刑警队未对其胸罩及内裤进行询问检查。

邓玉娇在恩施优抚医院受到的虐待暂略。有些还待本律师查证求实。



   鉴于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本律师代理控告人特向贵局提出控告,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要求贵局立案侦查,立即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黄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律师 夏楠律师(实习)

签字  

2009年5月25日

g1988 2009-5-30 00:38

不管事实如何,在中国,她都会被判有罪的,跟官员斗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zr123004 2009-5-30 01:39

法律上有罪,道德上可以原谅,不过,因为公开到了网上,舆论压力下,一切就不好猜测了

xiaohu1000 2009-5-30 01:51

估计会

可能是故意伤害罪吧!故意杀人不能这么判决

myp0002 2009-5-30 12:34

这还得了,竟敢侮辱官员, 肯定是有罪了,  这就是国情

ttt630 2009-5-30 12:38

如果判無罪那就説明政府在僞造證據以及干涉司法公正。政府形象全無,所以肯定要犧牲那個小女子了。

xx19800109 2009-5-30 12:41

很可能是防卫过当。
不过死的的确是该死。

无爱无悔2 2009-5-30 12:46

故意杀人罪估计不好定义,不过罪一定是有的。但是绝对判不到故意杀人罪那个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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