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chuandizhen 2009-7-12 10:11
泡良被殴致死,他该死吗?
荔湾闹市驾车男疑因强奸 被捆绑群殴致死2009/07/12 08:34:59 来源:南方网 评论1条[查看评论]
被打男子双手被反绑躺在街上,医生检查后证实其已死亡。
●时间:昨日下午3时许
●地点:广州荔湾区龙津东路
●事件:一名男子驾车至此地,被三四名男子推翻了下车,被反绑双手群殴致死。其间一名女子哭诉,称被打男子强奸了她16岁的女儿。叫女儿诱他出来,然后叫来亲属和他算账。
昨日下午3时许,一名男子在广州荔湾区龙津东路被多人当街打死。多名目击者称,现场一名中年妇女曾大声哭诉,称被打男子强奸了她16岁的女儿。目前,警方已控制住涉事母女。
轿车撞公交男子被拖出
命案发生在荔湾区龙津东路708号门前的路面上,警察已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死者尸体被蓝色帐篷罩住。数百市民在现场围观。
昨晚6时许,男子尸体被拉走,龙津东路交通逐渐恢复。
附近档主吴先生说,下午3时许,他看到一辆黑色轿车从东向西疾驰而过,“嘭”的一声撞上2路公交车车尾。他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五六个人跑步追上轿车,强行将车上的一名中年男子从驾驶位拖出来。当时副驾驶位置坐着一名十六七岁的女孩。
记者在现场看到,轿车车牌为粤A 6838U,车右侧抵在公交车左侧车尾,车灯被撞碎,轮胎也被撞破。
男子双手被反绑遭暴打
吴先生说,男子被拖下车,就遭到几名男子的拳打脚踢,其中一人还拿出半米长的木棍。
据称,打人者还用塑料绳将中年男子双手反绑,挨打男子的胸口被抓伤,口角流出了鲜血。10来分钟后,打人者相继停手,并准备离开。吴先生说,就在此时,其中两人突然回转身,对着中年男子胸口用力踹了两脚,中年男子旋即缓慢倒在地上。
有目击者称,轿车撞上公交车后,车内女子曾提醒男子不要下车,但他还是按下了开门键。打人事件发生后,副驾位女子赶紧下车并趁机离开。
随后,警察和120几乎同时赶到现场。医生证实该男子已经死亡。
男子被拖出衣鞋被扯掉
目击者阿静说,他看到车内男子被拖时,上衣皮鞋都被扯掉。男子身穿红色上衣,下穿西裤皮鞋,几名打人者穿着不一。
阿静说,男子在被打过程中,一名中年女子大骂其强奸了她女儿,还拨打110报警,让警察赶紧过来把男子抓住,要不就会被打死。
有目击者说,车内副驾位女孩即为那名16岁的女孩。
被打男子曾求饶
阿静说,男子被打期间,曾求饶“不要再打了,不是这么回事”。被打一段时间后,男子躺在地上说头很晕,想要抽烟。打人者说“去吃屎吧”并把地上的水往他身上泼。
大概20分钟后,男子不再叫,倒在地上,右眼略睁,左眼闭上,一动不动。之后,几名打人的男子就离开了现场。
警察赶到现场后,中年妇女并没有离开,直至下午3时50分许,她被警察带离现场。
一名目击者提供的视频显示,主要有三四人在殴打,期间也有愤怒的路人脚踹男子。
警方已控制住涉事母女
目击街坊秦姨说,打人者说一口地道的广州话,估计为本地人。她说,事发前,几名打人男子在200米外的周记茶楼喝茶,突然通过窗子认出中年男子的车,于是赶紧追了出来。不过,茶楼人员表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知情人士称,被打死的男子是从白云区开车来的。中年妇女在接受调查时,也称是她找亲属和死者算账的,因为男子强奸了她的女儿。
目前,警方已控制住涉事母女,打人者仍在逃。据悉,死者是广州本地人,50多岁。具体案情警方还在侦查之中。
(线索提供:黎小姐 杨先生各300元)
目击者说
目击者阿静称,当时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站在旁边,边喊边打,大骂男子是个畜生,骂他有钱为什么不去找“小姐”,干吗要对她只有16岁的女儿下手。
中年妇女还称,男子在白云区一家宾馆开房,给她女儿下了药,在另外两名小伙子串通下将她女儿强奸。
她说,男子是她叫女儿引诱出来,目的就是要抓住他。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周皓 马小六 李能忠 涂峰 秦鸿雁 实习生 吴婷婷 通讯员 龚宣 黄岳林 杜建立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贺顿 刘可
喜欢姐姐 2009-7-12 10:59
罪不当死呀,应该让警方去处理此事,这样是出了气了,但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小郎君 2009-7-12 14:03
不知道这个是不是最终的真相,不过这样也是罪不至死啊。现在毁了两个家庭
hualixiong 2009-7-12 14:18
如果有钱可以去叫鸡啊,强奸是男人的耻辱,活该被打死
am568 2009-7-12 16:28
应该按法律制度制裁他,打人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也会触犯法律的
luan4435 2009-7-12 16:31
没得说,绝对该死,这种人法律制不了的,不是有钱就是有势,直接弄死干净利落
yachijie 2009-7-12 17:00
暂时支持正方
如果以上信息属实,那这男的肯定死有余辜。法律可能奈何不了这种人,打他可能不是最好的办法,但似乎也很难找到更好的办法。不知道打死人的那几个人能否躲过警方的追捕,建议警察继续发扬“办案不力”的传统,睁只眼闭只眼算了。
轿车先撞上了公交车,说明车里的16岁少女很勇敢,干扰了那个畜生开车。希望她能早日找到自己的真爱。如果是我,我愿意娶她。
d3487733 2009-7-13 00:35
出来混,就应该知道利弊,承担可能的后果。
毕竟他也是成年人了,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应该考虑周全。
明月的心 2009-7-13 00:49
既然连车都有钱买 何愁无女 呢种人简直就系败类 抵死啦
lome 2009-7-13 00:52
如果是事實他當然不是好人,但也不該死,死刑很野蠻啊。
碳酸镁 2009-7-13 00:53
我看混的人迟早都要还,呵呵!这人也算比较倒霉啦,自己不小心的!下次注意都谈不到了哦!没有下次了
werkill 2009-7-13 22:53
出来混,迟早要还帐,16岁的花朵……,只不过被打死的话,就惹出警察了
nidedx 2009-7-13 23:31
该死,如果多一些这样的事情发生,那种人就会少很多了.
rovekite 2009-7-14 08:39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总不能一做错坏事,就乱棍打死,虽然罪有应得,但这个社会还是讲法律的社会。
g1988 2009-7-18 22:22
真是不小心啊,居然被良家的男人给打死了,虽说最不致死,但是人们愤怒的时候,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只能怨他倒霉了。
lxlxlx1234 2009-10-8 10:13
谁都没有权利来决定别人的生死,谁也都不是上帝,所以如果真强奸了幼女自有法律来惩罚他,像例子中所说完全是不懂法的表现
看淡点 2010-3-31 01:29
如果是事實他當然不是好人,但也不該死,死刑很野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