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liucheng 2009-8-3 22:14
甲组很火爆。你看总部大多数是甲组的人在盖楼。
akaisuisei 2009-8-3 22:15
MM竟然不理我
大失望中
唉
规则本身没有错
00liucheng 2009-8-3 22:15
哎呀
得mm夸奖。
我会害羞的。:lol:
你有灌水嫌疑,请确定你的回复有意义而不是用表情来充数。??
00liucheng 2009-8-3 22:17
系统怎么判断是灌水的。。
不加这句话还不让发了。。
akaisuisei 2009-8-3 22:20
MM
该挂的就挂上吧
至少3个
文区共同体,女性版主,版主
善良的坏人 2009-8-3 22:27
回复 507楼 的帖子
1.注意:游戏不允许更改投票,投票的帖子不允许修改,否则默认为弃权
这段是对于投票规则的说明,“不允许更改投票”玩家前后所投不一,一为“己”,二为“已”应判定为更改投票,当然是在格式正确的情况下;在此前提下,第二次是否改为正确玩家名,都应判定为废票,这是我的理解.
2.第二轮蚊子的投票,在现场2楼表格中明确标注了,为废票,如果此时还需要PM当事人得知,那是我的失职,愿意接受处罚.
第一个问题,有人说前几期也有同样情况,而当时法官认定为有效票,这个我确实不知,很久没来了,错过了很多期...如果是我理解偏差,愿意接受处罚.业务确实不太熟练,希望兄弟理解.
第二个问题,未解释是不想游戏现场受到影响,但我已PM你进行解释,态度来说我觉得兄弟冤枉我了...
玩游戏是图开心,做为法官来说,自认还是比较认真负责的,弄得兄弟不愉快确实不是我的本意,在此先跟兄弟道个歉,对于兄弟先前的过激言语,我也接受兄弟的道歉,不管最终如何处理,我还是希望这期游戏不要腰斩,对于判定考虑不周的地方,也请本期甲组的所有玩家们多多谅解!
akaisuisei 2009-8-3 22:33
第一楼的解释中已对问题进行过解说
实在是,法官没看全全部解释
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至于我,生气是一时的,
过去就不生气了
ihateu 2009-8-3 22:34
回复 526楼 的帖子
对于本次法官的执法,个人认为是没有错误的。
像这种程度的废票,以前的法官认为是允许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但按规则理解,坏人的做法也是正确的,这只是法官执法力度的问题
坏人没必要道歉,在赛场上,法官最大
另,鄙视西风,别人发牢骚,就一刀两断,残忍啊
akaisuisei 2009-8-3 22:34
、玩家每轮只有一票投票权,投完之后就不可以更改投票对象,但可以自已宣布废票。两次投票不同ID等同废票。必须写明所投玩家的完整ID,不能是昵称、错别字、外号、或约定俗成的名字。如发现自己所投玩家ID不完整可经法官同意按正确ID重投一次。
猪仔包 2009-8-3 22:35
法官也辛苦的
不可以继续了吗?
重新点次票就可以了
身份也没公布呢
凤求凰 2009-8-3 22:36
[align=center]
[color=Red][size=7][b]磨磨叽叽的,感觉你们比我都像--女性---你们是不是人妖?[/b][/size][/color][/align]
[color=DarkGreen][size=4]
我睡觉了,已经过点了。[/size][/color]
ihateu 2009-8-3 22:38
回复 529楼 的帖子
如发现自己所投玩家ID不完整可按正确ID重投一次。
这个法官不同意
so,ak错了,咆哮公堂,被罚是应该的,哈哈哈
皎洁的月亮 2009-8-3 22:42
我还是希望游戏能继续的,毕竟也投入了很多心血.
腰斩太可惜了.男儿的血应该流的其所...
没落的王子 2009-8-3 22:42
如果我是法官的话.我也会视其为废票的.
所投的前后两票.ID不一样.不算废票.算什么.要怪的也只能怪自己没看清楚就去投票了.这能怪谁!
我相信大家都不希望这期给腰了.那就申请战火重燃吧!
没落的王子 2009-8-3 22:44
回复 537楼 的帖子
举报有奖.来人.打赏黄金5两.
皎洁的月亮 2009-8-3 22:46
楼上的真是好人,我说我怎么就给看走眼了呢:teeth
akaisuisei 2009-8-3 22:47
跟版规制定者西瓜探讨了一下
其实,新版规中是没有经法官同意的
记得这个问题以前有过争论,
在讨论后,删改了
MM很久没上论坛了(我当管理时,MM消失;我下权后,MM还未回来)
对于规则的改变还不熟悉
西瓜直接就说了,
坏人复制的不是最新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