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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第四十五期杀人游戏丙组现场2.0版(好人方胜)(奖金已发)

阿龙 2009-12-7 11:49

大家都踊跃点,说说有什么得失?除了金币方面的.

最爱馒头 2009-12-7 11:58

既然阿龙说了要踊跃点,我就把我的感受和观点表达出来吧!我把我先后pm给法官和badjb的内容贴出来,供大家参详参详!(pm内容原封不动,没有任何更改)
    这是pm给tom法官的内容:

    法官阁下:你好!
丙组游戏进行到现在,你为之做了大量的工作,相信你为了游戏的进程也排除了很多现实生活的不便而投入到法官工作中去。作为一个杀人游戏参与者,我向你表示敬意!
我觉得游戏进行到现在,已经失去了其公允性,所以我及杀手阵营的玩家申请这局游戏腰斩,请法官及相关领导定夺!
我申请游戏腰斩的理由如下:
1、        dean93890玩家在场外的聒噪
我不清楚dean93890玩家是否是第一次玩这个游戏,如果是,我原谅他。他在被票死了的情况下,居然跑到总部去发表遗言!按照游戏规定,被票死了的玩家是不能够发表任何遗言的。我是鉴于不能暴露杀手的身份,所以一直都强忍着,没有驳斥他。但是他的言行无疑给游戏现场带来了一些信息,造成了游戏的不公平!
2、        无限好色玩家在场外的自爆身份
由于美堂蛮玩家的id问题,法官和管理都作出了决定,我们都服从各位管理的决定,没有任何异议。
但是无限好色玩家在总部和你们交涉的时候,却直接就表明了自己警察的身份,他的有些言论现在已经看不到了,可能被管理处理了,但是当时我们有玩家已经看到了,已经明确知道无限好色玩家就是警察。当天晚上的杀人夜(杀人夜:4日9:00--4日21:00)我们商议了一下(有群讨论记录为证),如果当晚刀无限好色的话,觉得有点太明显了,所以我们没有刀无限好色。但是后期的游戏进程表明,无限好色这种自爆身份的作用是巨大的。因为有其他玩家也有可能当时看到了他的言论,所以也知道了他警察的身份。他回到游戏中的振臂一呼,所有的民肯定会响应,这比跳警难度小,作用却比跳警作用大,因为民已经知道他是警察了。这样杀手方的辩论及pk就失去了意义,所以整个游戏进行到现在已经失去了公允!
基于以上几点原因,我们申请游戏腰斩,请法官及有关领导定夺!
再次感谢法官阁下及各位管理为游戏玩家游戏作出的工作和努力,感谢!


     以下是我看到badjb的回复,我pm给badjb的内容:
   
    bad兄,看了你在丙组游戏里边的总结,我觉得你的发言:

关于游戏玩家在总部的发言,到底给谁带来利益,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
本期赛果已定,好人方获胜!
考虑到本期的特殊情况。决定给予杀手每人补贴200金币
此事到此为止,我不希望玩家间因此而结仇,大家都放松放松吧。
都回来复盘吧,总结一下得失!

     其中的“关于游戏玩家在总部的发言,到底给谁带来利益,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按照你的意思,是不是应该是杀手方获得了利益吗?但是你复盘一下,我们当时已经明确的知道了“无限好色”就是警察,但是我们没有刀他,我们杀手这边并没有占这个便宜!
     如果按照你的字面理解过来的话,就是杀手占了便宜都输了,为了安慰杀手,给200金币。这样对杀手是不公平的,因为我们没有占这个便宜,但是警察却利用这这点而让游戏急转直下,这样已经影响了游戏的公证性。
    我不清楚为什么这个游戏受这么多的场外干扰都不能腰斩?



    以上是我的感受和观点。

学潜水的鱼 2009-12-7 12:29

第一晚就赢了400金币,不错,不过被扣的差不多也是这个数字,算是来热场了吧

学潜水的鱼 2009-12-7 12:32

因为我是第一次玩,所以我是在后面才知道可以去总部发言的,对于总部里前面几个人的留言也不知道,但是游戏么,既然现在结局已定,大家都心平气和吧,本来游戏就是放松的,要是为了个游戏伤了和气就犯不上了。

最爱馒头 2009-12-7 12:36

[quote]原帖由 [i]学潜水的鱼[/i] 于 2009-12-7 12:32 发表 [url=http://67.220.92.23/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2564293&ptid=2602604][img]http://67.220.92.23/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因为我是第一次玩,所以我是在后面才知道可以去总部发言的,对于总部里前面几个人的留言也不知道,但是游戏么,既然现在结局已定,大家都心平气和吧,本来游戏就是放松的,要是为了个游戏伤了和气就犯不上了。 [/quote]


鱼鱼,结局是怎么定的?你应该看清楚!是因为无限好色在场外暴露了自己警察的身份,才能定这样的结局,这样定的结局有任何意义吗?

badjb 2009-12-7 12:43

回复 502楼 的帖子

[color=Blue][size=5]那我问你:为什么你们在前面不集体提出腰斩,却在已经明确败局的情况下提出腰斩,这是什么意思?
     另外,你PM法官的那个腰斩理由,大家都看得出,你的理由是杀手吃亏,处于劣势,所以要提出腰斩。其实,警察的暴露反而是警察吃亏。
      请不要一直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我身为游戏的局外人,我不会偏向哪一方,副管已经明文禁令,一般情况下禁止腰斩游戏。[/size][/color]

badjb 2009-12-7 12:49

注意了,你不刀无限好色是担心太过明显,所以没刀(这可以算你们杀手的策略吧),而不是因为觉得占到便宜不刀。
另外,关于无限好色在总部发言讨论进程已给予处理。
你能再次重申腰斩本次游戏的理由是什么吗?

mihiro_穗香 2009-12-7 12:58

其实这场比赛,我一开始认为Saniu,北京的茉莉,lqzhboy,流水之月,是杀手。为什么?因为一个黑瞎的理由,因为警察方面为1.2.5.13.我就用了数学的找规律方法找到对应的3.4.7.15.这个规律很瞎吧? = =!

但是因为我是新人,而且想法很瞎,所以大家也没有采纳。

当第二回合流水之月跳出来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事情有点玄乎了,没准还真是这么个事。结果第三回合查了Saniu,是民,所以这个瞎结论就被推翻了。可以每次查到的都是平民。(若杀手刀再准点肯定玩完)到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只有用排除法了,同时也避免警察被票的可能。当时警察natit挂的时候,推了两个人出来,一个是美堂蛮(好色打错名字全体玩家包括法官都没发现 囧 )另一个lqzhboy,我提议的。在没有线索的情况下,只有靠直觉了。嘿嘿,没想到还真蒙对了。

只是馒头是杀手,我也没有想到。当时我们也对你有一定的怀疑。所以决定先把你放到一边,如果你不是杀手,那么你出来那晚必死。那天死的是老九,所以你很有可能就是杀手了。当然,这不是重点,其实你隐藏得很好,不过你的错就错在不应该在Saniu票学潜水的鱼的时候马上跳出来煽风点火。所以,是你自己暴露了杀手的身份。

关于你说好色暴露了警察的身份且呼吁平民票你,那就更不是那么一会事了。因为警是我跳的。好色也只是怀疑你而已,并没有跳警。

确实在第五回合投票的时候,你们玩了个好手段,压点秒投,若是北京的茉莉当时也在线的话,那么我们就输了3比4.

不过还好,北京的茉莉肚子疼没能上来投票,也算是我们的运气吧。

还好第六轮的PK,平民都相信了我说的话。

其实若是第五回合投票我们输了的话,我只能说我尽力了。不过还好,好人方赢了。

另外,你上次问我 穗香是什么意思。 就是 MIHIRO 朝美穗香 呃,你百度一下就知道啦。

ccloki 2009-12-7 13:0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最爱馒头 2009-12-7 13:03

bad兄,麻烦你把我刚才pm给你的贴出来一下,我刚才没有备份!谢谢。

我们就是因为觉得因为知道无限好色的身份而刀他,太过明显,就是很明显,这样和作弊有区别吗?

我需要的证据就是无限好色在场外自爆身份,因为他的自爆身份影响到了游戏的结局。而他的言论已经被处理了,而bad兄你作为管理方也知道这个事情,而你现在又要我提供证据,那我怎么能够提供出来呢!
但是证据也不是没有,00liucheng的后边的发言表明他也知道无限好色自爆身份的事情,试问还需要证据吗?

按照bad兄你的逻辑是,因为无限好色自爆身份,是对杀手方有利,而杀手方结果还是输了,所以杀手方该接受这样的结果,给200金币已经是很不错了?

mihiro_穗香 2009-12-7 13:07

很瞎的一个排序方法 例如 1.2.5.13是警  2到5隔了2人,而5-13隔了8人,那很瞎的结论就出来了,杀手分别是3.4.7.15~ 够瞎吧?

最爱馒头 2009-12-7 13:08

回复 508楼 的帖子

穗香兄,你现在说是你跳警的作用也好,还是因为无限好色有明确的杀手身份而起的作用也好,现在都无从考证了。

ccloki 2009-12-7 13:11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mihiro_穗香 2009-12-7 13:13

呃 馒头,你说是好色票你的而导致杀手失败,我不同意这个看法。

应为我们当时并没有确认你的身份!此点可以和法官证明。

若没有查明你的身份,那么又何来好色利用暴露导致杀手失败之说?

mihiro_穗香 2009-12-7 13:14

- -! 不是吧 这样都没想明白?:faint

凑字

ccloki 2009-12-7 13:17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mihiro_穗香 2009-12-7 13:20

不是啊,你理解错了啊

因1.2.是警那么我推3.4是杀手。而5也是警,而5与2隔了两人,所以5+2得7.前面打错不好意思。。

13推15也是一样的道理:teeth

badjb 2009-12-7 13:23

[quote]当时因为你们管理方的意见是游戏继续进行,也不要再讨论丙组游戏。而我们杀手方还要考虑隐蔽身份,所以就没有出面说。
但是你们管理方可能也没有料到“无限好色”暴露警察身份的事情能够直接影响到结果吧!
最后民只有三个,警察即使跳警他也未必能够让民足够信任他们。但是因为无限好色的身份是明确的,所以他这样比跳警好很多,直接就是告诉民了!这样对杀手公平吗?[/quote]
你的PM。
你到底申请腰斩的理由是什么啊?
是因为美堂蛮的ID问题还是无限好色在总部的发言问题?
发言透露游戏进程的行为已经给予惩罚,(说真的,我还真没看到无限好色是怎么发言的,因为晚上我不在线的。)

ccloki 2009-12-7 13:24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最爱馒头 2009-12-7 13:26

[quote]原帖由 [i]mihiro_穗香[/i] 于 2009-12-7 13:13 发表 [url=http://67.220.92.14/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42566450&ptid=2602604][img]http://67.220.92.14/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呃 馒头,你说是好色票你的而导致杀手失败,我不同意这个看法。

应为我们当时并没有确认你的身份!此点可以和法官证明。

若没有查明你的身份,那么又何来好色利用暴露导致杀手失败之说? [/quote]



一个在场外明确了身份的警察,到场内佐证另外一个跳警的,并且带头票另一玩家,你认为这个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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