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olang 2010-3-28 09:46
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公务员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奸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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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就是好呀,强奸前还服用伟哥,那就是有预谋的吧。面对强奸自己的公务员,一定要好好配合,必要的时候记得拨打120急救电话。[/color]
loken520 2010-3-28 10:10
这是一个怎样的荒唐的世界,看到小偷偷车还不能追,遇上强奸还不能反抗,难道自作孽不可活不适用了吗?
emozhangda 2010-3-28 10:13
和谐天朝 又一优秀的共产党员就这么去了 党的重大损失
wangliqun 2010-3-28 10:23
由强奸变成了杀人。。
还是处女 ╮(╯▽╰)╭ 哎~
也算是坚韧不屈的代表了 以后说出去也不丢人,起码让那人付出了代价~
那个江某也真是厉害! 身为一个男人 连强奸都做不好,还吧自己玩死了!
下辈子做女人让人玩吧:wad37
meilin99 2010-3-28 10:23
真的假的?如果真有这样的判决,洛阳的法院和政府简直太黑暗了。
kxix5858 2010-3-28 10:31
如果此事是真的,让我们如何再相信司法的公正,虽然我一直认为司法是不公的,但没想到居然可以把黑白颠倒,法院的谬论也太愚弄大众了。
DDDDE 2010-3-28 10:43
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背后,大有深意啊!中国国情而已,习惯就好了!
bluesweeney 2010-3-28 10:45
2月31日啊,明显是轮子编的,大家留点心眼好不好
575408 2010-3-28 10:57
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被强奸还要判刑。真的是太荒唐,强奸真是公务员里的败类
575408 2010-3-28 10:58
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被强奸还要判刑。真的是太荒唐,强奸真是公务员里的败类
silversfox 2010-3-28 10:59
弟兄们先看清楚再发言比较好,案发时间是2月31日啊,这明显是哗众取宠的假新闻。
假斯文 2010-3-28 11:02
感觉这事有点过份了, 虽然不看好政府公务员, 可是要是法院这样判,基本是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了。
onlynice111 2010-3-28 11:05
这个案子是真实存在的吗?我们国家的法律机关难道就这么没有脑子的?我羞愧死了
ksws0239315 2010-3-28 11:06
长的漂亮就是罪过啊。强奸未遂反被杀。真是杯具,这个死者也是极品了
baoteng0917 2010-3-28 11:16
这也太黑啦,人家晚上强奸女人,自己导致死亡的,还要怪那个女人,这也太荒唐啦!
chentao1979 2010-3-28 11:20
这不是假的吧,如果是真的,那么被强奸者太窝囊,法官都是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