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oero8 2010-7-2 19:59
真的假de?还有天理吗?到今天才知道在我们国家强奸是需要配合的。
ma8502 2010-7-2 20:22
问题是不管是不是假新闻,就当出了一道辩论题,居然还有人支持正方
xinge123 2010-7-2 21:44
还不如一板砖拍死他呢,最多也就是个正当防卫,或者过当防卫!这女孩被判的太冤枉了!
564825621 2010-7-2 23:45
这是假的 不过我发现不管是什么问题 正方总是比反方支持 的多 囧
打死不回帖 2010-7-3 00:03
楼主忽悠我们玩呢,在天朝和谐社会,法院是不会这样判决滴,当官的是人民公仆撒
tdx520 2010-7-3 00:06
我不相信这样的新闻 毕竟要是真有这样的新闻 很多网站都会登出来
eirlen 2010-7-3 05:02
要是真的这样判的话,那法官肯定受贿赂了!瞎的都知道怎么判拉!
forbt 2010-7-3 08:22
所谓罪犯也是有人权的,但受害人难道就没有人权了么?真是神奇的判决。
nanthan1028 2010-7-3 08:44
支持正方的脑子都有问题吧,这种公务员死一算一个,想骂人又不敢骂,怕管理员删号,真想爆粗口
yun8114182 2010-7-4 11:23
现在他妈什么世道啊,还有不配合强奸,法院这帮B可以去死了
大尾巴狼2代 2010-7-4 13:22
无论是起码的道德还是底线的法律,这个是不用考虑的问题。
说法院判的对的除非是他自己
beilun1224 2010-7-4 13:31
我觉得法院是对的 因为他已经判决缓期了 就是不想重判
zxqr33322 2010-7-4 13:36
这也太荒谬点了吧,我被人强奸,还要照顾强奸人,那我就是彻底的有病了,就因为他是个公务员才会这样判的,要是换成平头老百姓,法院就会判成是惩恶扬奸了
越王不够贱 2010-7-4 1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故意伤害、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很显然,既是宋丽在被侵害当时反抗致死施暴者,也是正当的,宋丽可以提起上诉。要求施暴者家里赔偿精神损失。
lodgkk 2010-7-4 14:53
说真的,现在这个社会,这种判决还真的有可能发生,国中腐败的人太多了,连强奸案也能判成这样也太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