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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情何以堪:上海规定70年产权到期无偿收回 买房变博傻?

村上秋树 2011-1-17 17:23

情何以堪:上海规定70年产权到期无偿收回 买房变博傻?

2011年上海土地交易市场首拍在上周落幕,但预申请须知中“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这一“史无前例”的规定,在业内掀起了继《物权法》之后新一轮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置的争论。更有甚者,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显示,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为“出让人无偿收回”。(1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

  无论是“出让人无偿收回”,还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与现有国家法规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无偿自动续期”的规定,显然完全不同。若上海这个规定得到承认并落实,那将意味着,卖完地的地方政府在70年后又可以将所有土地收回来,重新再卖一次。

  70年后,我们的房子会不会成为没有土地使用权的“空中楼阁”?这一直是横亘在公众心头的不动产忧虑。这个最受关注的核心问题至今也未得到明确。“出让人收回”甚至是“无偿收回”的上海新规,让人顿感振聋发聩。试想,土地70年后将被政府收回,房子成为“空中楼阁”,现在的房价岂不是被严重高估了,买房炒房岂不就是股市中的博傻游戏?“无偿收回”让人无法再选择性忽视土地租期的风险因素,同时也彻底打破了买房人对于必定获得政府保护的乐观和幻想。因为,房子建在出让人将到期收回的土地之上,是和汽车一样的“消耗品”、“贬值品”,而且贬值速度更快。

  毋庸置疑,上海的新规定,肯定涉嫌违反《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问题是,70年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有偿金额又会是多少,法律从未明确。落实到地方操作层面,是完全有可能将“自动续期”操作成“无偿收回”的。就说现在,那么多刚建成没几年的房子不是马上就以“危旧房改造”的名义强拆了吗?更何况,《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出让人收回”甚至“无偿收回”未必不能成为那个“有关规定”。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上海首次规定土地出让期满无偿收回,让那些拼了几代人老命供养一套房子的房奴们惊出一身冷汗,同时也给那些发愁于土地财政无以为继的地方做了一个恶劣示范。

  面对土地出让期满后无偿收回的上海新规,国家有关部门必须警觉并尽快做出表态,否则,“无偿收回”可能很快成为一种普遍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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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消息,我吓出一身冷汗。如果70年后,土地无偿收回,我们的房产咋办?难道要重新再买房吗?
第一次买房,普通百姓已经耗尽了两代、甚至三代人的积蓄,70年后我们的子孙将重蹈我们的覆辙?杯具要重演?

对比其它国家,比如美国,人家的土地是永久的,我们是只有70年,而且美国人均收入比我们高出很多,为什么我们的房价比美国还贵??
没天理啊!

shamoo 2011-1-17 17:35

如果是这样的政策,确实非常不公平,这样国家会乱的,我估计这种违反民意容易引起公愤的政策不会真的实行,应该还有后续政策,如果真的实行了那太疯狂了。

lpaw 2011-1-17 17:50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ylerman 2011-1-17 18:04

咳,别担心,共产党活不了70年的,咱走着瞧。

kxzjx1 2011-1-17 18:55

这到给准房奴敲了个警钟,房贷还没还清房子就易主了。

wudidahaoren123 2011-1-17 19:05

[quote]原帖由 [i]tylerman[/i] 于 2011-1-17 18:04 发表 [url=http://64.120.179.165/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6464616&ptid=3627353][img]http://64.120.179.165/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咳,别担心,共产党活不了70年的,咱走着瞧。 [/quote]

呵呵。兄弟有魄力。我喜欢。不过小心我们论坛混进来的jc

Fallen2009 2011-1-17 20:05

其实我到希望现在房价涨得越高越好,越快越好,反正现在这个房价我买房也费尽,还不如让它快速崩盘呢

一梦十年 2011-1-17 20:59

不知道会落实不,如果落实了,估计有很多人都不会再买房了

Fallen2009 2011-1-17 21:34

希望这个措施落实,最好30年就无偿收回,要是这样的话房地产马上崩盘

moscow1941 2011-1-17 21:41

如果这个政策落实的话,兄弟们有路的赶紧出去吧

Fallen2009 2011-1-17 21:56

有能力的早出去了,留在国内的除了官员就是屁民了。据统计,2009年度,中国移民加拿大共2.5万人;移民美国约6.5万人;2008年度移民澳大利亚约1.6万人。

gundam016 2011-1-17 22:46

这是肯定的了,不然,不收回房子和土地,哪来源源不绝的土地财政,地方政府哪能长久运作下去?
不过,这里有一点楼主可以放心的是:没错,土地证是说明70年收回房子的,但中国的房子使用期限一般都是40年的,所以在70年大限到达前面,你的房子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了,你居住的都是危房了。说不定,到时候你或者你的后代可能会极度希望政府快来征收这里的房里了。
另外,在中国的房地产世界中,财产并不是单单从购买房子时候的价格来计算的。因为你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你只有一个使用权。私有权和使用权是不同的,前者是价值可以不断上升的,后者只是表明你购买了这样的一个(房屋)服务,价值是含在你这个服务(或者使用)的里面的,并不会因为时间的长久而升值。私有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服务(或者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私有和使用本应如此的,当然,在天朝,里面很多东西都给搞混了或者搞乱,那就是另一个话题的了。

村上秋树 2011-1-17 23:28

[quote]原帖由 [i]tylerman[/i] 于 2011-1-17 18:04 发表 [url=http://67.220.92.0017/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6464616&ptid=3627353][img]http://67.220.92.0017/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咳,别担心,共产党活不了70年的,咱走着瞧。 [/quote]
兄弟,你的回答很给力。不过,要小心啊,他们是无孔不入的。

ye904813 2011-1-17 23:34

有钱就移民吧,除了特别有权有势的傻子才在有钱后在中国扎根

村上秋树 2011-1-17 23:34

[quote]原帖由 [i]Fallen2009[/i] 于 2011-1-17 21:56 发表 [url=http://67.220.92.0017/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6475380&ptid=3627353][img]http://67.220.92.0017/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有能力的早出去了,留在国内的除了官员就是屁民了。据统计,2009年度,中国移民加拿大共2.5万人;移民美国约6.5万人;2008年度移民澳大利亚约1.6万人。 [/quote]
有实力的官员们也是裸官了,老婆孩子都走了。
最搞笑的就是那部《建国大业》了,搞了一大帮外国籍的或拿了绿卡的来演,笑死人了。

村上秋树 2011-1-17 23:41

[quote]原帖由 [i]Fallen2009[/i] 于 2011-1-17 21:34 发表 [url=http://67.220.92.0017/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6474233&ptid=3627353][img]http://67.220.92.0017/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希望这个措施落实,最好30年就无偿收回,要是这样的话房地产马上崩盘 [/quote]
如果房产崩盘了,那中国的经济也是元气大伤,那很多人会失业,连吃饭都成问题了。最好还是软着陆吧。

nsj3581864395 2011-1-18 02:44

三代人花钱买房,还没住就到期了,不知道是不是以后想要有永久的房子要求外国买啊。

巭孬嫑昆㊣ 2011-1-18 08:51

70年后产权到期无偿收回? 当大家都是傻子啊。:huffy

sunshinen 2011-1-18 10:11

上海首次规定土地出让期满无偿收回,成了街头巷尾大家聊天的话题,这个问题狠现实,给炒房的人,买房的人,一个惊叹喔!拼死拼命,或者几代人积攒的钱买的房子最后还的再买一次,或者买个二手房,没得几年剩余价值,是个问题喔!

Fallen2009 2011-1-18 10:19

大家赶紧移民吧,北京4环内一套房子的价格,就能让你投资移民到美国了,并且这钱5年后还能返还,比拿钱买几十年居住权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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