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城2008 2008-1-26 21:20
[quote]原帖由 [i]xbsxbs[/i] 于 2008-1-26 21:11 发表 [url=http://www.iyin.net/lunta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208674&ptid=764678][img]http://www.iyin.net/lunta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伤城,本轮游戏已经超过了34个小时,我和背影达成一致,不再辩论了! [/quote]
[font=黑体][size=5][color=blue]晕死了,这算什么?[/color][/size][/font]
[font=黑体][size=5][color=blue][/color][/size][/font]
[font=黑体][size=5][color=blue]我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游戏,这次游戏更是叫我激动的发抖,还说都是高手,都是老玩家,就这素质?撂挑子了?那算谁赢了?我不在乎报名费,不在乎赌注,但我在乎和高手过招的过程,我在乎一次较量的名分,大家在乎吗?早知到就去乙组参加游戏了,我建议删掉甲组所有帖子,这期游戏简直是杀人游戏开办以来的一个[size=6][color=red]耻辱[/color][/size]!直接流产了![/color][/size][/font]
[font=黑体][size=5][color=blue][/color][/size][/font]
[font=黑体][size=5][color=blue]我再说一句:[size=6][color=red]这样组织游戏,简直是对其他玩家的侮辱![/color][/size][/color][/size][/font]
火狱碎魂鬼 2008-1-26 21:54
如果是没时间就锁帖吧,不会要中断游戏吧,让我们过年前玩好最后一次游戏
霸王鹰 2008-1-26 22:07
诱惑法官控制游戏时间的能力不太好啊,严格按24小时计算的话,狗熊当时还占投票优势呢。
让我做法官,狗熊他们蜂拥而上,基本就是必赢局面。我是严格控制时间的,不给任何情面。
不知道诱惑怎么了。请背大锁贴,游戏中断。也许过了春节再回来辩论更合适。哈哈。
暴走浣熊 2008-1-26 22:27
[size=5][color=red]1月25日10点04分,法官宣布本轮发言开始。
1月26日10点04分本轮发言结束。投票结果如下:[/color][/size]
[size=5][color=red]xbsxbs —— 暴走浣熊
暴走浣熊 —— xbsxbs
sy11191212 —— xbsxbs (宣布自己弃权的时候,早已经过了发言时间)
背影 —— xbsxbs
愤怒的小马 —— yarmouk
易碎品 —— 未投票
火鬼 —— 未投票
fcsm —— 暴走浣熊
shlink —— xbsxbs (改票我的时候,发言时间也早过了)
yarmouk —— 暴走浣熊
伤城2008 —— xbsxbs
wodenana —— 投票时时间已经到了,算冒泡。[/color][/size]
[size=5][color=red]423楼xbsxbs的发言是在有效时间内最后一次发言。11点36分伤城发言,按照时间计算已经无效,以后均无效。[/color][/size]
[size=5][color=red]统计结果为: xbsxbs 5票 暴走浣熊 3票 yarmouk 1票[/color][/size]
[size=5][color=red]xbsxbs被扔出山崖。杀手还有两个人,警察暴露了 暴走浣熊 妖怪 特警暴露了 背影[/color][/size]
[size=5][color=blue]胜负未分。[/color][/size]
[size=5][color=red]截止到1月26日22点25分,法官还没有结束这轮。我宣布退出,表示抗议。[/color][/size]
[size=5][color=red]本贴为我在这个现场最后一次发言,从此以后,不再参加舞文区杀人游戏,各位再见!跟你们玩,很开心。[/color][/size]
火狱碎魂鬼 2008-1-26 22:49
不再参加?不用这样吧,不过不用对说的话负责,因为在杀人游戏中说什么都可以的
回来吧,回来呦,离开游戏的小熊
霸王鹰 2008-1-26 22:54
小熊气忘了,还有个 妖怪 在规定时间内未发言。按规定应该算作溺水。
我也深表遗憾,本期算给法官面子,继续玩下去。以后再不严格按照规则办事。我也不再参加了。舞文区杀人游戏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的地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有这36小时,可以到在线杀人游戏中赚到上百的积分了。很没意思。
蓝精灵MM 2008-1-26 23:07
[quote]原帖由 [i]暴走浣熊[/i] 于 2008-1-26 22:27 发表 [url=http://66.90.77.253/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210839&ptid=764678][img]http://66.90.77.253/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1月25日10点04分,法官宣布本轮发言开始。
1月26日10点04分本轮发言结束。投票结果如下:
xbsxbs —— 暴走浣熊
暴走浣熊 —— xbsxbs
sy11191212 —— xbsxbs (宣布自己弃权的时候,早已经过了发言时间)
背影 ... [/quote]
[b][font=仿宋_GB2312][size=5]本想睡觉了,看到狗熊的帖子,帮他把本轮的游戏时间作了统计:[/size][/font][/b]
[b][font=仿宋_GB2312][size=4][/size][/font][/b]
[b][font=仿宋_GB2312][size=4]第一轮2008-1-18 17:39 应截止到67楼实际结束时间 2008-1-20 17:48 止于104楼48小时
[/size][/font][/b]
[b][font=仿宋_GB2312][size=4]第二轮2008-1-21 10:04 应截止到167楼实际结束时间2008-1-22 21:15 止于208楼35小时
[/size][/font][/b]
[b][font=仿宋_GB2312][size=4]第三轮2008-1-23 09:37 应截止到336楼实际结束时间2008-1-24 19:06 止于345楼34小时
[/size][/font][/b]
[b][font=仿宋_GB2312][size=4]第四轮2008-1-25 10:04 截止到伤城的最后发言也是35小时 [/size][/font][/b]
[b][font=仿宋_GB2312][size=4][/size][/font][/b]
[b][font=仿宋_GB2312][size=5]可以看出法官除第一轮因为是周末有意延长时间之外,其他时间都保持在35小时左右!大家没有什么异议啊。[/size][/font][/b]
霸王鹰 2008-1-26 23:10
蓝妹妹去看第一楼的游戏规则吧。发言投票时间:24小时,杀人查证时间:12小时。天天盯这个,真累啊。
yarmouk 2008-1-26 23:24
宣布结束吧,公布所有玩家身份,本期游戏——平局
[[i] 本帖最后由 yarmouk 于 2008-1-27 03:15 编辑 [/i]]
蓝精灵MM 2008-1-27 00:07
[quote]原帖由 [i]shlink[/i] 于 2008-1-26 23:10 发表 [url=http://66.90.77.253/foru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212160&ptid=764678][img]http://66.90.77.253/foru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蓝妹妹去看第一楼的游戏规则吧。发言投票时间:24小时,杀人查证时间:12小时。天天盯这个,真累啊。 [/quote]
[b][font=楷体_GB2312][size=6][/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size=6] 你理解的不对!固然规定的是24小时,可是你看时间,本期法官每一轮都是掌握在35小时左右,大家并没有异议啊!这是法官的权利,有人反对过吗?没有!所以,我们进行到了第四轮。[/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size=6][/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size=6] 当然掌握在24小时是最好不过了!游戏规则有个漏洞,24小时之外多长时间之内必须封帖,没有规定。[/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size=6][/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size=6] 我是因为测算了每轮的时间对比,发现本轮已经达到34小时多了,才和背影商量停止辩论的,我希望每轮游戏时间应该差不多就行。[/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size=6][/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size=6] 只要还继续下去,第五轮依旧还要保持在35小时。[/size][/font][/b]
[b][font=楷体_GB2312][size=6][/size][/font][/b]
[[i] 本帖最后由 xbsxbs 于 2008-1-27 06:38 编辑 [/i]]
火狱碎魂鬼 2008-1-27 00:32
唉,好好的怎么搞成这样!海兔子,游戏中不许抢楼快编辑掉
背影 2008-1-27 12:43
谁来统计下 现在投票的情况? 我的网络不好 打开帖子的速度很慢
霸王鹰 2008-1-27 12:48
不用统计了,票数高的狗熊退出游戏,背大你和妖怪宣布投降,游戏结束,杀手方获胜。
背大锁贴吧。
蓝精灵MM 2008-1-27 13:42
[b][font=仿宋_GB2312][size=6][color=navy][/color][/size][/font][/b]
[b][font=仿宋_GB2312][size=6][color=navy]本轮投票
[/color][/size][/font][/b]
[b][font=仿宋_GB2312][size=6][color=navy]蓝MM 4 :6狗熊
[/color][/size][/font][/b]
[b][font=仿宋_GB2312][size=6][color=navy]特警已经死了!医生早已死了![/color][/size][/font][/b]
火狱碎魂鬼 2008-1-27 14:07
法官一定是有什么事情不能上,他平常是经常泡在网上的
sy11191212 2008-1-27 15:12
一天没来怎么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看来是要怪在我头上了?
伤城,妖怪,背影,狗熊
既然伤城跳了警察,又号称第三轮验证的是我
再看了看吹吹风的发言
那么大家就相信他们吧.
你们这轮一上来就说验我是平民我不就相信你们了么?
干吗要先说验蓝MM,我还是那句话,警察不停的换说法是不会有人相信的
你们如果是警察还想玩,下轮就去验WODENANA 兔子排队.是杀手就杀这两个
无论怎么样吧
我要说司机如果是平民,那么司机该批评.是警察一样批评
本来我来这里玩这个游戏是觉得大家在一起还挺开心的,结果偏偏就要搞成这样
游戏么,讲究个心态,说了无数次了.输又何妨,赢又何妨?
这次过后我也暂时不会再在这里玩了,最多做法官.游戏如果玩成了 这样没有什么趣味性不如不玩.
发言完毕
背影 2008-1-27 15:39
回复 508楼 的帖子
呵呵 这样还叫没有趣味性?
那怎么样才能有趣味啊
现在是4:6吗?
那还有3个人没有投票呢
医生真的死了吗?小凤你假如是医生 比我还嚣张!!
易碎品 2008-1-27 15:53
完了完了。。。都气跑了。。。我还说来看看呢~
平局吧~
这些人免费参与下一期的~
如何?。。。
小熊有些时候的话还是分析的很到位的。。。
上次我们杀手军团就把你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