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uhaiyang老兄,我也算接触过医疗行业,我认为中国医生和国外医生比,待遇还是比较低的,而且关键是不公平和不透明,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缺乏。
说实话,医生这个行业实在是很不容易,从医学院起学习就很累,解剖尸体是必修课,一上午解剖不完就在尸体旁吃午饭。就业也不容易,很多人都觉得医学院学生就业容易,其实不一样的。三级甲等医院和二级医院收入差很远的,而每年毕业的学生能进三甲医院的还是少数,很多时候根本不看成绩,全凭关系,5年的学习啊,和其他专业不同,医学院的毕业就要干这行,不学得差不多是不行的。而进了医院还没完,晋级,考研,人事,加上繁重的工作,有时觉得他们真是很累。我有一个朋友,有次我去班上找她,进去了光看见满屋子病人,人声嗡嗡的。我没办法,喊了一嗓子名字,她扒拉开人群,才看见她坐在桌子跟前,被一群男女老少围着。我问,这都是病人?你一天要看多少个?她说她只值上午班,也得6,70个。看我惊讶的样,她笑了,说,我们还是二级医院呢,病人还不算多呢。中国的医院和医生比例实在太少,而且护士也少,医院的就医环境也差,所以医生很累。国外的医院,哪怕就是个小诊所,都是一个大夫配两到三个护士,再加2-3个秘书,什么时候都见不到国内医院这样。在国外呆的时间稍长了,回国看见北京的医院门外的长龙和倒卖挂号票的贩子,觉得国内的病人和医生都真是苦。
我了解一点美日两国的情况,美国也有很多问题,日本相对比较好,主要说说日本算了。不过有些问题国内外都一样,比如累,越是名医越累,我见过很多医生几个月不能回家的。还有医学院毕业生往大城市集中,小地方医生缺乏。
但是相对国内,国外的大小医院医生待遇差别不像国内这么大,尤其是大医院的医生收入一般比私人小医院还要低一些,所以很多大学教授都会跑到小医院去“打工”,但是大医院比较容易提高水平,提升名气,所以这两种因素相互制约,大小医院的人才流动还是比较均衡的,不像国内差别这么大。而且,日本的大医院,你头一次来看病还需要收取初诊费,因此,常见病,病人选择看病时大多更愿意考虑遍地都是的小医院,这样病人也不至于过于集中在大医院。
影响毕业生往大城市集中的主要原因不是收入,而是生活方便程度,小地方病人太少,技术无法提高等等。
日本也有医患纠纷,最多的是医疗事故纠纷。如果出了严重的纠纷,事故鉴定都有处于第三者位置,临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来做出鉴定,出了人命警察还要介入。虽然主要的专业意见还是要由鉴定委员会中的医生来做出,因此这种既当球员又当裁判的问题也经常引人疑问,但是好在,这种过程中除了警察以外,鉴定机构中一般还要由律师协会派遣的律师和一般市民,甚至包含志愿者参加,比较容易形成监督,而且能听取更方面意见,因此他们的意见一般还是比较容易服人的,在最后上法庭时,他们的意见也比较容易被法官采纳。
这一点不得不说国外的法治建设的确比较好。司法独立,这在国外真是力争实现的了。日本律师是很厉害的,很多政治家都是律师出身,有时其名气能使他们成为近乎娱乐界明星。最近最有名的律师出身的政治家恐怕就是大阪府知事桥下徹了,其地位大约相当于上海市市长。而法院独立于政府是基本原则,在日本的民告官的案子中,政府败诉的比比皆是——当然,这是限于日本国民。
最让我感叹的就是最近的乙肝诉讼。
这个事情过程漫长而复杂,我只能说个大概。
在1987年,日本一家制药公司的止血剂中带有乙肝病毒的事件被媒体暴露,国家经过调查,终于在2002年完成报告,确定了从1987年开始有418名受害者,已经有部分感染者死亡,这些患者被称为药害乙肝患者。于是感染者及家属开始向法院控诉制药公司的责任以及政府的监督不力。目前在全国五个地方法院的判决中,全部判决都确认了制药公司的责任,有四个判决确认了国家的责任,其中最严厉的名古屋地方法院判决确认了公司和国家从1976年开始的责任,根据这一判决,受害人数将大大超过报告中的418人。目前这些控诉正进入高等法院审理阶段,可是已经推动政府在2008年成立了药害乙肝患者救济法,决定不论感染时期,对所有确认由药品感染的乙肝患者根据症状,每人最低1200万日元的赔偿,最严重的肝硬化,肝癌和已经死亡的患者每人4000万日元的赔偿。这部分钱国家出1/3,制药公司出2/3,已经由国家先行建立了200亿日元的基金。当时在任的福田首相还代表政府向原告团表示了歉意。
这场历时5年的诉讼到此基本上算告一段落,原告团基本和政府达成了和解,其中一名患者家属由于其积极的表现还被当地人选为国会议员。但是,随后就产生了其他感染途径的乙肝患者的诉讼。现在在全国10个地方法院提起了因为多年前小儿接种疫苗时使用的多次注射针头而感染乙肝的患者的对政府诉讼,原告人数达到383人。政府已经承认,这个问题涉及的人数可能会是二战后最大规模,因此正在全力讨论对应。
据估计,日本感染乙肝的人数可能在100万左右,有这次药害肝炎的事件开头,社会整体对乙肝患者的认识和救助都会积极很多。相比之下,看看我国的乙肝和毒奶粉受害者,唉!
归根结底,还是体制问题。
回过头来再说医生收入。日本的医生工资由医师协会与国家协商确定,这样一来自己开医院当然收入更丰厚,所以日本小医院多,但是风险大,累,所以经常也有小医院关门。
医药分开,医生开处方,病人凭处方可以上任意一个药店拿药,因此医生开药时一般只考虑药的疗效和安全性,药的价格和利润集中在药店这头,国家比较容易管理,而另一方面,小医院众多,病人自由选择医院的的情况下,药商也基本上无法以给某些特定的医生或者医院回扣的方式让医生多开自己的药,除非大规模行贿,但这样就比较容易被媒体和国家察觉。因此经常见到药商的地方不是医院而是大学——新药需要大学的疗效证明。这样,一方面药店受市场竞争和国家监管,另一方面,药商无法向医院提供回扣,药商在药上的灰色收入自然不多,医生和医院更是不能从药身上赚什么钱。医生看一个病人,常见病的话,从病人那直接收的诊疗费等和国民收入比一般都比较低,国家医疗保险负担部分由国家和医院核算,这部分是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虽然病人越多,医院收入才越多,主要的费用却不从病人身上收,这样既保证了医院的服务质量,又不至于病人负担过重。至于收费项目,因为不含药费,也很简单明了,拿着单子有什么疑问都可以问。在日本我从来没听说过因为收费问题发生过医患纠纷的。
不过最根源的地方还在医疗保险制度。不得不承认,这项事业的确非常难也非常复杂,要做好实属不易,而我们一般人连理解它都不容易。但它的建立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的医疗状况。
在日本,医疗保险分为两种,有固定工作的人及其家属加入厚生保险,这种保险和养老保险也就是年金属于一体,收取的保险费额度根据个人收入所得税而定。失业者,退休者,自营业者——也就是私人老板,无固定工作者——也就是打工的,民工,等加入国民医疗保险。这部分保险费也要和收入挂钩,但和年金无关,每年定一次级别,一定收入基准以下直接是最低标准,大约每人每月2000多日元,需要个人主动申报个人收入和交税情况,不申报就按最高级别收费。申报时需要出具收入证明或者纳税证明。
收入越多交税越多,交保险费也越多,但享受的医疗服务却和大家一样,这样保证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我以前见有人说只有中国才收个人所得税,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基本上在日本每笔收入都要交税,工资什么的直接就扣了税,并在工资单上写明多少税,有疑问可以去问税务局。公民和企业的交税意识也很高,虽然每年还是有不少偷税案件,但是日本对于偷税漏税处罚也很重,一般上亿日元的偷税案件都能成全国新闻,而且查起税来不惧权威。在日本,即使是父母给孩子钱,一定数额以上也要交赠与税。最近日本首相鸠山就因为他母亲给了他9亿日元,他没有交税而闹得沸沸扬扬,虽然他极力辩称此事由秘书办理,只是手续失误,他本人不知情,而且在得到国税局通知以后已经补交,但还是支持率大跌,可见日本对税之一事之看重。因为税制严明,也就不容易产生灰色收入,才能真正建立起相对牢固的社会福利制度。
所以,我们国家什么时候能真正解决税的问题,才可以说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才有了稳定的基础,否则,投再多钱也是白搭。
[ 本帖最后由 runot2far 于 2010-3-17 05:4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