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在山东泰安市的袭警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这件事件中导致多名警察和无辜市民受伤。事件虽然是发生在2011年1月4日,但起因却是2010年12月29日德州市发生一起杀人案件,事件当日正是刑警侦查人员到重大嫌疑人之弟家中调查,请注意,他们是到有重大嫌疑人的直系亲属的家中调查,在亮明身份准备入户时遭到嫌疑人隔着栅栏式防盗门枪击,嫌疑人击伤4人后驾车逃跑时继续开枪拒捕,虽然最后一自杀一被捕,但已经造成多人受伤,并有3名民警、1名协警殉职(截止1月5日)。
我们再回顾一下2010年另外两起影响较大的开枪袭警拒捕事件。2月,清远民警在查缉一辆形迹可疑的无牌豪华轿车时被枪击;7月,惠州2名警察押着被反拷的毒贩在现场取证时被枪击。
我每次看到这类新闻时,都替牺牲的民警感到可惜,替他们的家人感到悲伤。几名警察的牺牲对100多万人的警察队伍来说只是个小数字,但对个人家庭来说,简直就像天塌下来一样。这三起案件其实都有一个共通点:牺牲的警察原本都是不必牺牲的。
有人可能会说:你这是事后诸葛,谁事先知道嫌疑犯会开枪呢?
是的,正因为事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所以当警察在执行查缉任务时,就应该有充足的危机预见能力和警惕性。而这三起案件中牺牲的警察与近些年来大多数同类事件一样,都是由于警惕性低、自我保护能力弱所导致。
郑三炮在几年前写过的“警察拦截车辆和迫近战术”中提到:绝大多数情况下警员拦截查车都是面临未知风险,而绝大多数的警员殉职都是出现在这种拦截行为中。他认为所谓低风险拦截是不存在的。也许警员拦截某车辆的原始动机 是简单的交通违规,甚至只是想提醒该驾驶员在傍晚打开车灯。然而警察不知道自己拦截的车辆里面坐着凶残的罪犯。而罪犯却可能以为自己已经暴露,所以孤注一掷。
清远牺牲的警察所面对的正是这样的情况,他们以前一定查缉过很多次车,每次都是平平安安地结束,有时或者会与驾驶员发生口角甚至冲撞,但从来没有拿枪出来打他。然而,当他们遇上第一次被查缉对象射击时,也成了他们的最后一次查缉行动。
而泰安的几名牺牲警察虽然不是在拦截查车,但情况却是一样的,他们一定不只一次到过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民居进行排查,但以前都是平平安安就结束了。或者他们自己没遇到过,但在公开或不公安(内部通报)的各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躲藏在亲友住所的案例比比皆是,然而,通过各方面新闻报道的细节,我们可以想像出当时现场的情形:这几名警察在杀人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的房屋门前大大咧咧地叫开门,直到开枪前,他们都一定以为这次和以前一样,不管有没有收获,问完问题就可以离开了。于是,几个毫无防备的警察面对有精心准备的罪犯时,一如既往地由警察一方付出血的代价。
中国有14亿人,才160万警察,平均每年要牺牲130多人;美国3亿人,执法人员约近100万,每年牺牲60-70人,可是美国民间还有上亿条枪呢。
有一本叫《美国警察自卫术》的旧书,前言部分中就用“俄罗斯轮盘”来打比喻。或者你这一次的任务只是又一次无惊无险的例行公事,但也可能会遇到需要你使尽混身解数才能存活下来的危机。而那些牺牲的警察,都是赌输了。在很多时候,你所执行的任务都只是平淡而例行的,但绝不意味着你下一次任务就是如此,只要一个疏忽,生死就是一步之遥。所以美国警察在处置警务工作时,总是把最小的危险可能最大化。
我不只一次看到和听到有个别警察说,除了培训时学过的知识外,还会利用业余时间找些看些国外执法知识和经验的资料来学习,每次执勤时都是小心翼翼。其中有一个就跟我说过一个例子,有次他和另一个人(也不是新人了)排查可疑房屋时,那同伴就直直地站在木门前敲门,他连忙把这同伴拉到门边,事后证明这所房子里没有危险,同伴还埋怨他小心过度。但他跟我说:如果当时屋内的人有枪,隔着门打出来就可能没命了。所以在那件事之后被同事嘲笑过,但他仍然是那么的“胆小”地执行任务。
在执勤中,机敏的警察应该随时设想可能会发生什么危险,在完成任务的同时万一发生危险时,就如何处置。这样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
同样是郑三炮在“警察拦截车辆和迫近战术”中,他就提到过他自己经历的一个例子来说明什么是自我保护意识。
有一个下午,一家公司的仓库警报突然响了,警卫公司报警。
我们前去检查。发现仓库们开着,一辆卡车停在门口装货。是公司自己派人去货还是小偷往自己车上装东西,我们不知道。我的同伴用电脑查询那辆卡车,我去盘问司机。然而我没有往前走接近对方,反而平行接近仓库的墙。
因为我不愿意接近他控制的区域,我不知道黑仓库里面是否藏这人,如果我接近隐藏的敌人只需一个铁棍子就可以把我干掉。所以我往墙跟接近,这样给埋伏的人一个锐角,即使他扑过来也要一个急转。
然后我摇晃手电筒,示意司机过来。在他走到离我5-6米的地方,我命令他原地站住,然后开始盘问。这时候,他大约站在仓库大门和我的中间地带。这样我看他的时候,也随时注意到仓库大门。一旦有人射击,我稍微一躲,就可以利用司机当我的掩体。我的附近还有一棵树,紧急之中也可以利用。
如果是司机扑向我,我的准备动作时快速向后倒跃(有过练习),以我的反应速度,5米距离,加上我自己的倒退,可以在对手扑到面前的时候抽出枪,打响第一枪。这些想法,自然不是当时考虑的,而是养成的习惯。警察会有一种直觉,会感到某些状态不舒服,没有安全感,自己自然而然想办法避免。
另外一点就是,想办法调动对方,而不要跟随对方。如果你能够让对方行动别扭,你自己就更加安全。
后来虽然没有发现司机有什么疑点,但是在打电话跟他公司核实身份的时候,我还是让他坐在草地上。
其实除了意识问题之外,还有一个配枪问题。综合各方面的报道细节,我发现这几名警察去犯罪嫌疑人家属处侦查时似乎是没有携带武器的。
这种现象在国内其实不少见。很多领导都担心下面的警员用枪出事,一旦有下属开枪出事,自己就要负上领导责任。所以为了自己地位的安全,宁可收枪。反正中国实行枪禁政策,一般市民也是没有枪支的。然而禁枪规定从来只是对守法公民有效,犯罪分子总能找得到枪,赤手空拳的警察又如何面对持有枪支弹药的罪犯呢?不光是领导这样想,就连下面的民警也有类似的想法:没事的时候怕带枪出事,有事的时候也担心用枪使自己(包括领导)倒霉,所以宁可不带枪。有一个警察也跟我说过,虽然他那个局子不收枪,但平时很少射击练习。他自己找一些战术训练的资料来学习,平时又会用空枪做一些练习,结果被领导视为有暴力倾向的“危险人物”。昨天就在一个讨论泰安事件的贴子里,就有人说到:我们新来个领导第一件事也是收枪,收到我头上,我就说了一句,没枪,没枪出了案子别让我去,我怕死。结果,再也没人和我提收枪这事了。
就在1月3日,美国俄亥俄州也发生了一起袭警案,一名女警殉职。在美国,警察牺牲和受伤,是领导的责任,因为事后会有人调查警察为什么死?如果他的装备有问题,那是领导没有为下属提供合适装备的错。如果是他自己失误被打死,那也是领导没有训练好下属的的错。总之,这名女警死了,她的上司之中会照惯例找出一个出来负责。然后她的经验教育则会总结出来,会成为警察训练课程上的又一个典型案例,让其他警察避免发生同类事件。
但在中国呢?领导不需要担负责任,他会给出一个烈士称号,给烈士家属安排好抚恤安排好工作,而他自己也会因为培养出一个英雄而受到表扬。但对于失去了丈夫、儿子、父亲的家庭来说,烈士锦旗就能安慰他们吗?广州话里有句谚语:斩脚趾避沙虫,某些地区警察缺乏警械去执行任务就是怕警械出事而作出的保护措施,但最后受到保护的是谁?肯定不是牺牲在前的基层民警。
警察也是人,他们的工作虽然有风险,但因公殉职不是他们理所当然的职业生涯必经之路。
作为一个老百姓,我没能力改变这种现象。如果我祝愿各位警察在处置警务时都不会遇上危险,这是不现实的。所以我只能祝愿大家在完成任务的同时,还能保护好自己。毛泽东有一句话:只有保存自己才能更有效地消灭敌人。其实套用到处置警务上也是一样的:警察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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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节选一点那个叫做郑三炮在网上写文章,我觉得有点意思大家可以看一看。
全讲座 - 作者(郑三炮)曾任纽约警察
(1):你知道怎样保护自己吗?
今年夏天,我在接受《战斗生存》杂志采访时,讲到这么一种感受:十几年前我走出肯尼迪国际机场,住进纽约的小旅馆。躺在床上,大概每隔20分钟就听见刺耳的警笛划破夜空,虽然不知道那是来自警车还是消防车,但我确定发生不好的事情。纽约的初夜让我十分紧张,仿佛陷入战地。几年前,我回到国内从事影视,这里都市的夜晚,和大洋彼岸一样辉煌,却独少了警笛和直升飞机的轰鸣。这反而让我这个当过美国警察,养成战术意识的人产生安全危机感。是的,听不到警笛声反而让我觉得不安全了。
因为在彼岸,警笛声在提醒我:任何时间,巡逻的战友距离我仅仅是1.5分钟的距离,遇到紧急情况, 5分钟内就会有5、6辆警车出现在我的周围。更让我放心的是,本地犯罪动向是完全公开的。居民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大体上可以了解案发时段、地段以及案件类型和发生方式,甚至你能够知道某类刑犯所在的具体位置,从而做出相应的预防。但是这些都是片面追求“和谐社会”表象的环境中,居民所无法拥有的 “豪华福利”。
无独有偶,央视影视部的一位朋友去洛杉矶,进到酒店房间之后,立即找到经理坚决要求调换房间,因为她看到一楼的房间有一扇横拉的玻璃门。尽管经理告诉她,这个旅馆20年内没有发生恶性案件,但是在防盗门后面住惯了的她还是坚决要求改住二楼的房间。
作为执法人员,以我的良心说话而不是危言耸听,在中国都市的安全感是低于洛杉矶地区的。这里的“安全感”不是指犯罪率的高低,因为在“和谐社会”,只有极个别的人掌握真正的犯罪动向。我说的“安全感”,是指普通居民在没有主动自我防卫的前提之下,从社会得到的安全保证。比如在洛杉矶,除了各别地区,多数地方是没有安全门和铁窗栏杆的,99.9%的社区没有保安人员,而我们这里,保安、安全门和铁窗几乎成为必需了。
安全感低的原因除了犯罪率近20年大幅度提高之外,主要是执法系统的效率低下。换而言之,是警察不能随时保护你,或者在你需要的时刻及时出现。最近引起广泛关注的大案是一名暴徒,闯入某大都市的警察局大楼,举刀乱砍,造成警员6死4伤,如入无人之境。面对突发事件,警察们所表现出来的战术素质,可以说惨不忍睹。在暴力攻击面前警察不是不可以输,但是像该市警察这种输法——在自家地盘被打了个0比10,也只能与中国足球为伍了。我倒不是说,所有警察都是这么窝囊,我自己就认识各方面素质都很优秀的中国警官,可惜的是,他们不会出现在普通居民需要接警的时候,因为他们太稀少了。
冷酷的现实摆在国人面前:打110报警,或许只花一分钟时间;等待营救,可能花掉你余下的生命……
现在的问题是,你做好了准备了吗?
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人们的脑子总是充满美好的幻想,而往往缺少对坏情况应变的准备。比如人们对自己中奖总是怀有期待,却鲜有对遭遇罪犯有所准备。美国的执法训练告诉我,不管你是谁,在生命中往往会有一刻与犯罪行为交汇,你要么与罪犯擦肩而过,要么与他狭路相逢。不要想着自己会比其他人幸运,这种人不存在。
大多数人有一种思维误区:认为遇到犯罪行为,只能听天由命。万一撞上了这种坏事,我也没有办法。这里我要说的是,第一,你必须面对现实,认真想一下:是否愿意面对恶性犯罪给自己带来的重大损失,甚至,你自己能否承担这种损失?第二,你,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不管你是强壮的男子,还是纤弱的女性,都有办法有能力保护自己。只要你有这个动机和决心。
虽然你不可能避免遭遇罪犯,但是你却可以拒绝成为受害人。你所要做的就是心理准备。如果你有这个意愿,那么我很高兴跟你继续探讨下去,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让罪犯们的日子更加难过。我曾经说过,自己嫉恶如仇。
从现在起,我们先达成一个共识,在大家的脑子里,千万不要再想“如果我遇到罪犯……”这里没有如果;你要想的是:“当我遇到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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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揭示了现在警察随面临的危险不单是来自外部了,内部造成的行动危险性也在增加。我认为像拦截这样的重嫌疑犯为什么不穿好避弹衣什么的呢?说实话我小时候经常附近十字路口就停着一辆警车,旁边站着两三个个带钢盔船防弹衣的警察有时候旁边还有条警犬。一看见他们在路口站着就知道指不定发生什么了,那还是十多年前。可现在按说装备更应该上去了为什么还有这样的事儿发生?这些危险情况的发生是因为自己重视不够,警惕意识不强还是有什么更深层的原因在里面作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