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freeabc 于 2013-3-6 23:29 发表 
不知道对于婴儿案件楼主想要表达什么。是警方过于大张旗鼓逼急案犯,还是警方行动迟缓不作为?前面交警能轻松搞定的看法似乎是前一观点,后面atm的例子又是后面的观点。
另,偷车、劫车,属于刑事案件,按理应该归刑 ...
4楼的兄弟太犀利了。。。。。一下就看出倪端。。。严重钦佩中。其实我在文中已表明,此非技术贴,只是有感于天朝的不作为。。。。。技术贴中我曾分析道,报案时间是7:20分,还不到我天朝官员上班的时间,就算到了上班时间,我们的公仆们吃完早点喝完茶剔了牙看了报之后再做出反应应该是几点钟呢?还有,现在的车上都有GPS定位系统,我想做个定位应该不是很难吧。。。。公安人员做出这样反应是不是慢了点?还有我认为,警察跟我想的一样了,觉得罪犯不会把那个婴儿怎么样的,最多扔在路边。。。还有那么多监控,长春我没去过,但是作为一个省会城市,不应该没有监控吧?稍微下点功夫查一下监控,会没有线索么?只能说,这件事开始警方就没有足够的重视,用医学术语来讲,那就是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如果早做部署,我个人认为,这个结局是完全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