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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即将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解读之一:“包养情人将被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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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即将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解读之一:“包养情人将被撤职开除”

解读之一包养情人将被撤职开除

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行政惩戒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将于六月一日起实施。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将被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有包养情人的行为,

将被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条例还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吸食,注射毒品

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

   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条例同时明确,行政机关公务员有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行为,

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或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将被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     *

[处分分六大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处分时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



[ 本帖最后由 xte1930 于 2007-5-9 06:2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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