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zgjs436
时 间:1950年5月16日 全军参谋会议决定裁军140万
历史概述:裁军是指裁减武装人员和军事装备的行为。通常指把军备裁减到与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合理地相适应的限度。
裁军是指裁减武装人员和军事装备的行为。通常指把军备裁减到与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合理地相适应的限度。但在各国提出的裁军方案中,除限制军备外,也出现过废除军备的建议。裁军涉及的内容很多,包括调整、限制与裁减武装部队和裁减武器装备、禁止和限制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削减军事支出,等等。
由于核武器的出现,裁军已不仅涉及常规武器,而且涉及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如化学武器和生物武器等。联合国还设立了负责限制军备和裁军的专门机构。自1979年该委员会的首届会议起,中国参加了它的工作。裁军也是联合国一个持久的辩论主题。自1946年第一届联大起,便开始讨论裁军问题。1959年联合国大会将"全面彻底裁军"项目列入议程,裁军遂成为历届大会辩论项目之一。许多代表在大会发言中指出:军备竞赛对世界和平和世界经济带来了不利影响,应把裁军节省下来的资金转用于全世界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在联合国之外但又与联合国有联系的一个重要的多边国际裁军谈判机构是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中国从1980年起参加了它的工作。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间缔结了一系列同限制军备有关的多边条约。中国自建立以来,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历来赞成争取裁军的斗争,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出的一切合理主张;而且自己也提出过一系列旨在实现真正裁军的建议,并采取了许多实际的、有效的裁军步骤。一般而言一个国家裁军有几种原因:
1、战争结束之后的复员裁军;
2、为节省国家国防支出而裁军;
3、因与其他国家间的条约协定而裁军,以维持国际军事的均势或表达国家之间的善意。
裁军问题从进入20世纪以来已经成为国际谈判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些国际法著作中多有论述。有的国际法著作甚至将"裁军原则"作为国际法主要原则之一。裁军问题之所以成为现代国际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因为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以后,重新瓜分世界和争夺世界霸权导致了军备竞赛。帝国主义大国间的军备竞赛日益加剧,孕育着新的军事冲突。为了避免爆发战争,各国开始重视裁军问题。1945年联合国成立后,把裁军作为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工作之一。安全理事会负责拟定具体方案,提交联合国会员国,以建立军备管制制度。
1950年5月16日,全军参谋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根据国内外基本形势,确定了陆、海、空军和公安部队的编制定额,并提出了进行整编的原则和要求。同时,对有关我军建设的其他问题也作了相应的决定。全军总数现达540万人。在和平建设时期,仍然保留这样大一支军队,显然是不适宜的。根据中央指示和同各大军区商量结果,确定留人数为400万,复员140万。原则是:干部不复员;对每个复员战士,务使各得其所。5月,中央确定组织各级复员委员会,由周恩来负责。6月30日,以中央军委主席和政务院总理的名义颁布了复员工作条例。解放军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复员工作,从1950年下半年开始,到1951年基本结束,进展顺利。
点评: 八十年代,我国又提出裁军100万,铁道兵1983年集体转业到地方,就是那一次之列;九十年代后期,在党的十五大上又提出裁军50万;之后,在2005年再次裁军20万,这样我国军队保持在230万。中国对结束的不扩散武器条约审议大会通过的最后文件表示欢迎,并表示,中国将继续为核裁军、防止核武器扩散以及和平利用目标的实现作出自己的贡献。